【政策资讯】关于组织申报成都市2018年促进军民融合技术创新补助项目的通知

   (来源:企邦帮公众号)

根据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成委发〔2017〕23号)和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成经信财〔2017〕89号)文件要求,现将全市2018年促进军民融合技术创新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促进军民融合技术创新补助项目

二、支持标准

促进军民融合创新,对军民融合企业在蓉独立或联合实施的军民两用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按企业技术研发投入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三、申报条件

经认定的军民融合企业(军民融合企业包含军工单位、“民参军”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为立项主体,在成都市独立或联合实施的军民两用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军民融合技术研发投入100万元以上、设备投入占研发总投入20%以上,产业化项目已实施完成。

四、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促进军民融合技术创新项目补助资金申报表》(见附件1);

(二)技术协议或者技术研发合同(复印件),以及证明军民两用技术创新成果来源的材料(复印件);

(三)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等) 文件(复印件);

(四)项目报告(复印件);

(五)技术研发投入或技术合同付款凭证,包括相关清单、发票、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

(六)产品销售合同、销售发票、收款凭证等证明产业化成果已经实现销售的材料(复印件);

(七)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 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军工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提供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申报时间

2018年2月28日为项目申报截止日,逾期不再受理(各区县提前截止)。

六、申报要求

(一)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进行项目申报,并对项目业主所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二)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将初审合格的项目(含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具体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电子版一份)上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上报文件中申报单位须对申报的项目及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2018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