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区支持工业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实现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2月3日会议精神,落实四川省、成都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若干政策措施,缓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对双流工业企业的不利影响,实现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措施。


第一条   支持高效服务企业


建立惠企政策归口汇总工作机制,“送服务、送政策”,落实落地四川省13条、成都市20条等政策措施,帮助和指导企业申报省级和市级奖励,确保企业对疫情扶持相关政策知晓率100%,符合条件企业政策享受率100%。持续打造国际一流政务服务环境,增设“83790000”政策咨询服务和投诉服务功能。创新政府采购服务,力争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比例达80%以上。以高效高质办成事为标准,实施高频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推行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24小时申请制,完善行政审批承诺补正和容缺受理机制。


第二条   帮助企业复工达产


落实“服务企业春风行”方案,科学调度、统筹保障复工复产生产要素,“包片包联”“一对一”设立企业服务专员,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重点围绕航空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建强补齐产业链、供应链, 确保企业安全复工、投产达产,确保全区工业企业3月10日前全部复工,3月底前全面达产。积极支持企业扩大产能,对疫情防控期间超负荷生产经营的予以适当奖励。对6月底前开工的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辟限时办结绿色审批通道。疫情期间适当调整土地出让履约时限要求。


第三条   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加大防疫物资保供力度,争取省市统筹调配,为按期安全复工复产企业“送物资”,提供多渠道物资采购信息,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技改扩能生产防疫物资;防疫物资存在缺口的企业可提前2个工作日向行业主管部门或产业功能区提出物资保障申请,坚决杜绝因物资不足影响企业复工复产。强化疫情防控宣传和监督检查,告知企业在疫情防控中应承担的社会义务、法律责任以及防控不力的严重后果,引导企业主动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企业责令整改。


第四条 加强生产原材料保障


针对企业在原材料和上下游产品配套上的需求,“一企一策”帮助修复、重建产业链。对市内配套企业,协调函告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助其复工复产;对市外配套企业,及时报请省市经信等部门予以协调;对重大急难事项,及时报请市政府协调;对仁宝、纬创、中电熊猫等全市重点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专人专班跟踪服务,着力解决企业原材料和上下游产品配套需求。同时,通过招商名录在全国范围内筛选备用配套企业和供给渠道,在满足企业阶段性需求的基础上,招引落地一批配套企业。


第五条 保障企业用能需求


落实“一户一策”保障方案,开展24小时在线水、电、气、供应监测和应急抢险,保障复工企业能源供应安全可靠。对复工复产企业因扩大生产新增用电需求,高压项目由电网公司免费出资到用地红线,低压项目免费出资到电能表,新增用电实行 “三零”服务(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开辟绿色通道,当天答复供水、供电、供气方案,验收合格后当天供应。因疫情防控引发的故障及诉求,实行“当日受理、次日办结” “先办理、后补材料”。


第六条 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定期发布我区创新产品供需城市机会清单,支持企业进入市级“疫情防控新经济、科技型产品(服务)采购专区”;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医疗机构加快治疗药物、防控疫苗、体外诊断设备、快检试剂及相关产品研发;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加大研发投入;支持搭建公共平台,为企业提供研发设计、共享实验室等服务。


第七条 畅通物流运输通道


保障公路路网通行,严禁区级部门、镇(街道)和园区管委会擅自设卡拦截阻断交通;协调运输机构和物流企业,确保开工企业所需的物流运输通道畅通,切实保障企业原材料、设备运入和产品运出需求。对持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的车辆,要严格执行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应急物资运输、工人返岗包车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成立复工复产交通运输保障服务小组,为开工复工企业提供服务保障。


第八条 加强用工用人保障


针对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实施“一对一”联络制度和24小时用工调度保障机制,加强与省内外劳务输出大县、在双高(职)校合作,鼓励春节期间返蓉返双的外出务工人员留双务工,定点、定向、定需保障用工需求。会同企业开展“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服务,实现员工规模化集中返岗。畅通健康证明办理渠道,帮助企业员工尽快返岗。深入开展线上招聘助企复工行动,对稳定输送用工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补助。给予困难企业一次性培训补助,适度提高紧缺急需职业(工种)培训补贴标准。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对农民工和大学生创业给予补贴。


第九条 帮助企业融资贷款


建立复工复产摸底排查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完善企业纾困白名单,全面推行以金融机构保函缴纳涉企保证金,帮助企业对上争取贴息资金,兑现区内贷款贴息,将风险补偿资金池受益范围扩大至小微企业。开展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中小微企业认定,相关逾期贷款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开展“线上线下”融资对接服务,为企业提供科创贷、壮大贷、园保贷、税易贷等多种金融产品,提高企业贷款审批效率,压缩30%审批时间。提高企业信用贷款规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全年普惠小微企业年末贷款余额高于2019年、综合融资成本下降0.5个百分点以上。加强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等方面的培训指导,提高企业获贷能力,对保险机构提供的贷款履约保证保险产品给予保费补贴。


第十条 加强信息化保障


加快推动通信基站、管网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协调移动、电信、联通等电信运营商维护和升级通信设施,鼓励通信运营商减免企业相关费用。支持华为创新中心、云天励飞、浪潮等为企业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满足企业网上办公、视频会议和无人化生产等远程活动,以及信息通讯和智能制造等需求。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双流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撤销。中央和省、市出台新的相关政策措施,遵照其执行。


信息来源:双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