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建省级再担保公司扶持微企

       20日,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意见(下称意见)。我省将从四个方面着手,使出十四门“招数”引导和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业,针对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提供点对点的帮助。

  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担保体系是意见提出的重点工作,包括增资扩股做大一批、重组联合做强一批、严格监管淘汰一批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一批政府控股或参股的、立足服务地方经济的融资性担保机构;鼓励民营资本有序进入融资性担保行业等。

  组建省级再担保公司是最大的亮点。根据意见,我省将通过新设方式,组建由省级财政出资,地方政府、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省级再担保机构。意见同时提出进度要求,我省将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省级再担保公司的组建。

  在政策扶持方面,意见进一步落实一系列具体的帮扶要求。诸如继续对运作规范且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实行准备金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所得税减按15%征收的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3年内免征营业税政策,进一步简化免税行政审批。

  为提升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能力,意见对银行金融机构也提出要求,诸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要求担保机构拉存款、做回报,不得在业务保证金之外收取其他保证金等。

  此外,要求担保机构要练好“内功”,开发多样产品和服务,积极创新业务模式等。业务中严格规范收费,不准收取担保费用之外的其他费用。记者李媛莉